根据《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对账方案的通知》深财库[2023]80号、院长办公会决定事项执行通知书【2019-7-16】1号要求,现对我院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发生的医用耗材往来账目进行清理,请各供应商提供进销存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变更函、转配送函、购销双方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据、收款凭据、往来账款明细及其期末欠付余额),并提供负责数据真实有效的承诺函(盖章纸质版原件)。
于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来院完成对账并提交材料,逾期未提交单据及相关数据信息的,视为账目无问题且款项已结清,期后医院不再接收、核对及支付2022年12月31日前的账目。请各供应商(含配送商)积极配合我院耗材对账工作。
特此公告。
联系人:马会计,电话:83366388转217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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